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,于2021年05月25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。如有意见,请于2021年06月21日前(20个工作日) 联系电话: 18584904978
1、项目名称:四川中德塑钢型材有限公司-PVC塑钢型材固体废弃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2、建设单位:四川中德塑钢型材有限公司 3、建设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津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新材28路以南 4、验收检测单位:四川以勒科技有限公司 5、验收公示日期:2021年5月25日 公示文本 专家意见
根据《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(以此为准)》相关规定和要求 ...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,于2021年9月23日将 ...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,于2021年7月15日将 ...